叉车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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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96 更新时间:2026年08月13日16:56:22 打印此页 关闭

    一、持证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叉车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司机必须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项目代号N1),方可上岗作业。 证书全国通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可查,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

     

    二、招生对象

    1. 拟从事物流仓储、工厂车间、港口码头、建筑工地等叉车驾驶工作,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

    2. 已有叉车驾驶经验但未持证,需要合法合规取证上岗的人员。

    3. 证书即将到期,需进行复审或换证的叉车司机(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

    4. 希望多掌握一项技能,拓宽就业渠道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叉车驾驶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特别是色盲、色弱、严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3. 初中或以上学历。

    4. 提供白底两寸照片4张。

    5. 申报表一份。

     

    四、培训内容

    1. 理论知识培训

    (1) 《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技术规范

    (2) 叉车基础知识(类型、结构、工作原理)

    (3) 叉车主要部件与仪表识别

    (4)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与注意事项

    (5) 叉车维护保养与常见故障排除

    (6) 叉车防火与用电安全

    (7) 叉车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

    (8)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护知识

    2. 实操技能培训

    (1) 车辆启动前检查(绕车一周检查、油水电气检查)

    (2) 起步、加速、换挡、转向、制动等基础驾驶操作

    (3) “8”字形路线行驶(场地驾驶训练)

    (4) 倒车入库与侧方移位

    (5) 拆垛堆垛作业(托盘精准堆放与取出)

    (6) 坡道起步与定点停车

    (7) 模拟装卸货物操作

    (8) 作业现场安全驾驶与应急处置

     

    五、培训方式与开课安排

    1. 培训模式: 线上理论学习 + 线下实操集训结合。

    2. 开课时间:每月1日、6日、16日、26日开班培训,月中或月末考试每月滚动开班,即报即开通线上课程,线下实操一般安排在考前一周集中集训(具体以当期课表为准)。

     

    六、考试与取证

    1. 考试机构: 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统一组织,在核准的考试机构进行。

    2. 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 机考闭卷,满分100分,70分合格。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在考试场地驾驶叉车完成场地考试(倒库、绕桩、“8”字行驶等)和场内道路考试,由考评员按评分标准现场打分。满分100分,70分合格。

    3. 颁发证书: 理论与实操均合格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N1),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并行,全国通用,官网可查。

     

    七、证书查询、复审与换证

    1. 查询平台: “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cnse.samr.gov.cn),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验证书真伪。

    2. 证书有效期: 有效期为4年,全国范围有效。

    3. 复审规定: 持证人员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复审需提供持证期间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持续作业证明等。我校常年办理叉车证复审业务。

    4. 逾期处理: 证书过期未复审自动失效,需重新考核取证,请务必在到期前及时办理

     

    八、报名资料

    1.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

    3. 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2份。

    4. 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5. 体检表一份

     

    九、联系我们

    学校网址:http://www.chzyjy.com

    电话:0551-63446686/18056067435(微信同号)

    QQ: 409007519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2766号9栋四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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