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人员安全技术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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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55 更新时间:2026年08月13日16:40:47 打印此页 关闭

    一、持证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是法定任职条件,未取得合格证不得担任相关职务。

    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须接受再培训,证书有效期内需按规定进行复审或换证。

     

    二、招生对象

    1. 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矿长、项目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职务,需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的人员。

    2. 已担任主要负责人,但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需参加复审、换证或重新取证的人员。

    3.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依法持证上岗者。

    4. 准备创业或接管企业,希望提前储备安全管理合规知识的个人。

     

    三、报名条件

    5. 年满18周岁,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任职证明或岗位说明)。

    6. 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履职能力。

    7. 无相关犯罪记录或其他依法限制从业的情形。

     

    四、培训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主体责任

    (1) 新《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规核心条款解读

    (2)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与法律责任(刑事、行政、民事风险)

    (3) 典型事故案例深度剖析与追责警示

    (4) 《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罪名解析

    2. 现代安全管理理念与方法

    (1) 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2) 安全文化与领导力

    (3) 安全生产投入与科技兴安

    (4) 承包商与相关方安全管理

    3. 行业安全技术与风险管控

    (1) 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通用技术

    (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方法

    (3)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三违”防治

    4.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

    (1) 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与演练

    (2)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与舆情应对

    (3) 职业危害预防与劳动防护

    5. 安全心理学与安全行为

    (1) 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与干预

    (2) 安全沟通与团队管理

     

    五、培训方式与开课安排

    1. 培训模式: 线上理论学习 + 线下实操集训结合。

    2. 开课时间:每月1日、6日、16日、26日开班培训,月中或月末考试每月滚动开班,即报即开通线上课程,线下实操一般安排在考前一周集中集训(具体以当期课表为准)。

     

    六、考试与取证

    1. 考试机构: 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统一组织,在核准的考试机构进行。

    2. 考核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 机考闭卷,满分100分,80分合格。考试内容覆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及各类特种设备基础安全知识。

     

    七、证书查询、复审与换证

    1. 查询平台: 合肥市应急局官网查询“https://yjj.hefei.gov.cn/”

    2. 证书有效期: 有效期为3年,全国范围有效。

     

    八、报名资料

    1.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

    3. 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2份。

    4. 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5. 单位任命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文件复印件一份

     

    九、联系我们

    学校网址:http://www.chzyjy.com

    电话:0551-63446686/18056067435(微信同号)

    QQ: 409007519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2766号9栋四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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