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八大员培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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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71 更新时间:2026年08月13日16:42:00 打印此页 关闭

    一、持证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住建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人函〔2019〕384号)等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八大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该证书是建筑企业资质申报、项目备案、招投标、施工现场人员核查的重要凭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电子证书全国联网可查,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岗位的法定任职条件。

     

    二、招生对象

    序号

    岗位名称

    主要职责方向

    1

    施工员

    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施工进度与质量控制

    2

    质量员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与质量问题处理

    3

    安全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与安全教育培训

    4

    材料员

    建筑材料计划、采购、验收与保管

    5

    机械员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维护与安全使用

    6

    劳务员

    劳务用工管理、劳务合同与实名制管理

    7

    资料员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

    8

    标准员

    核定工作项目内容

    (如需报考标准员等其他岗位,请咨询招生老师,可按需开班)

    1. 拟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质量检查、安全管理、资料管理等岗位,尚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2. 已在建筑工地担任相关岗位,但未持证、面临资质核查或清退的人员。

    3. 建筑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希望提前考取岗位证书增加就业竞争力者。

    4. 证书即将到期,需参加继续教育换证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3.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相关工作满1年。

    4.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考试为机考)。

     

    四、培训内容

    1. 通用基础课程(各岗位通用)

    (1) 建筑识图与构造

    (2) 建筑材料与检测

    (3) 建筑施工技术基础

    (4)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

    (5) 施工现场管理基础知识

    2. 岗位专业课程(按报考岗位分班)

    (1) 施工员: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技术交底、现场施工协调管理、竣工资料整理

    (2) 质量员: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质量检查与评定方法、质量问题分析与处理

    (3) 安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4) 材料员:材料计划编制、材料采购与验收、材料保管与发放、材料成本控制

    (5) 机械员:施工机械选型与配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机械安全管理

    (6) 劳务员:劳务分包管理、劳动合同与用工管理、劳务实名制管理、劳务纠纷预防与处理

    (7) 资料员: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资料收集与整理、竣工档案编制、资料管理软件应用

     

    五、培训方式与开课安排

    1. 培训模式: 线上理论学习 + 线下实操集训结合。

    2. 开课时间:每月1日、6日、16日、26日开班培训,月中或月末考试每月滚动开班,即报即开通线上课程,线下实操一般安排在考前一周集中集训(具体以当期课表为准)。

     

    六、考试与取证

    1. 考试机构: 由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核定培训考核机构进行计算机闭卷考试。

    2. 考核方式: 机考,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试内容按岗位对应题库随机抽取。

    3. 颁发证书: 考试合格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证书为电子证书(含二维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证书查询、复审与换证

    1. 查询平台: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官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2. 证书有效期: 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员应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3. 延期复核条件: 持证人员在有效期内,需按规定完成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24学时),且无违规作业记录、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我校常年开办建筑电工继续教育课程,协助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4. 逾期处理: 证书过期未延期自动失效,需重新考核取证,请务必在到期前及时办理。

     

    八、报名资料

    1.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

    3. 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2份。

    4. 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5. 个人健康承诺书(来校填写)。

     

    九、联系我们

    学校网址:http://www.chzyjy.com

    电话:0551-63446686/18056067435(微信同号)

    QQ: 409007519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2766号9栋四楼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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